幫助者
早前參加一個婚禮,見證新郎新娘在上帝和眾親朋好友面前,互相許下承諾,願意按照神的旨意委身去愛對方,關心對方的需要,彼此敬重和支持,並對配偶保持專一的愛。在婚禮中,有很多溫馨感人的場面,實在替他們開心,令人動容。
在茫茫人海中,能遇上對方,從相識、相知到相戀,結伴同行,走過高低起跌,最終能牽手進到教堂舉行婚禮,一步一步也見證著上帝在這對新人中間的恩典。令我想到一首婚禮的詩歌《當我偶遇你》,當中部分的歌詞是這樣的:
也許,前路荊棘遍地,狂風裡白雪紛飛,
只要在路途中緊靠你,陽光變晦暗,仍覺很美。
今天我決定,承諾將心給你,
同行一生,同嚐歡欣,同心分享痛苦傷悲,
今天以後,牽手走到白頭窮這生全力愛你。
請聽這誓言,忠貞的愛從無變,
能遇著你是我福氣。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二18)
婚姻制度是上帝創造的秩序之一,是祂親自為人設立的,也是神在人間所設立的第一個社會制度。而上帝設立婚姻,讓人享有伴侶的福氣(創二18),更藉此延續神聖的創造工作(創四 1),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管理全地,來完成神給人的託付,使人得享神所賜予給人的一切(創一28)。
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而婚姻關係就是男與女在人倫間一個重要的表達。神關心人的需要,看到人獨居不好(創二 18),主動地為人類設立婚姻制度。其實上帝創造了很多生物和走獸,但都不能成為亞當的配偶(創二19-20)。因為亞當需要一位在本性及心靈上能相交相通的伴侶,去分享他的快樂,並分擔他的責任,所以上帝以亞當的肋骨造了一個女人(創二21-22),成為他的配偶,就是一個匹配的幫助者,與他相似、對稱的助手,這樣男女便可以互相配合,又能互補不足。上帝為亞當所預備的配偶,不單與亞當有同一本性,而且與他有關係,時常在他身邊,是他所欣賞和愛慕的好幫手。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世記二23)
上帝創造男和女,其實兩者沒有高低之分,也不是彼此爭競,卻是有著密切的關係。在上帝的眼中,男女雙方是完全平等,而且有相同的價值,他們被造是要彼此靠依,互相幫助,一同完成上帝所託付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24)
經文指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 24)。上帝設計婚姻的原意,就是先要「離開」,展現人成熟能獨立的一面,屬於心態上的轉變,夫妻間要建立默契與忠誠。在家庭中,夫妻要有共識作出一切決定,並共同承擔當中的後果。另外,夫妻要「聯合」,二人成為一體,指的是夫妻二人於友情上、靈性上及身體上的結合,最終成為完整的「一體」。因此,上帝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是終身結合的。凡在上帝面前,按照祂在創造時所設計的婚姻藍圖而結合的婚姻,都是「神所配合的」,表明是不可分開的(太十九 6)。
其實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 31),上帝的本意叫創造成為彰顯祂榮美的工具,而造男造女,又設立婚姻的制度,本是讓人活在無懼怕的愛中,去承擔管理萬物的責任,但可惜的是人不斷犯罪,使甚好的卻變了質,更產生各種混亂和疏離,使人不能忍受,也無法履行婚姻中應有的責任。
誠然,上帝親自為人設立婚姻,因此,基督徒應該尊重上帝的旨意,邀請神進駐在夫妻關係中,靠著從神而來的愛去維繫婚姻,避免違背了祂的心意,破壞了夫妻「一體」的關係,斷絕了神所制訂於婚姻中的聯合。
弟兄姊妹,你在家庭中是一位稱職的幫助者嗎?
你如何與配偶聯合,展現「一體」愛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