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完全的》


馬太福音5:21-47中記載耶穌的教導,要吩咐門徒學習和遵行,這些教導包括:

1.  殺人與動怒之關連(5:21-26

2.  淫念與姦淫及休妻之關連(5:27-32

3.  誓言(5:33-37

4.  報復(5:38-42

5.  恨與愛(5:43-47


對我們來說,以上的教導並不容易完全做到。這些罪在現今社會、在教會的群體常常都會出現,亦愈來愈普遍,甚至已是慣常發生的事。但經文卻要繼續提醒門徒,天父是完全,而我們亦要朝向作一個“完全人”的方向活好這生。


今天我們能夠被稱為「義人」,不是我們有什麼配得,乃全是上帝的恩典,因為上帝已賜下救恩給我們,潔淨我們的罪。又因著上帝是聖潔的,所以我們亦應活出一個聖潔、過一個合乎上帝心意的生活和生命,以能討祂的喜悅。


今次筆者使用《新漢語譯本》看這段經文,其中第39節是這樣譯作的:「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向傷害你的人討回公道。」


當我們被人傷害時,我們都好想快速地用說話或行為去回應傷害我們的人,為自己能出一口氣,不被欺侮,要討回公道。特別當我們被受屈辱,就更想如此回應。但耶穌卻要教導我們學習「不要向傷害你的人討回公道」,而是要求門徒學習另一層次的做法,就是第44節:「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些迫害你們的人禱告。」


現今社會的觀念,「別人得罪、傷害了我」,其報復彷彿就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當我們退縮,別人就會繼續傷害我們。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就是「愛」,上帝不單由祂自己自限為人,去展現「愛」的行動,將我們的罪因祂的愛子主耶穌基督,在地上“活生生”地呈現在昔日門徒的眼前。今天,祂的教導亦由「聖經」中展現給我們知道,要我們靠著的不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靠著上帝所賜予我們的力量,去勝過「報復」的枷鎖,藉基督這無條件的愛,讓我們學習去愛「曾得罪、曾傷害我們」的人。


盼望馬太福音5:48這節經文,成為我們(門徒)一生所追求成長的方向:「所以你們要完全,正如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新漢語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