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我的鄰舍呢?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他(耶穌)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5,27)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律法師)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路十36-37)
路加福音「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相信我們都耳熟能詳了。耶穌講這故事,是因為當時有位宗教領袖想試探耶穌,卻因此帶出一個信仰上非常核心的原則「憐憫鄰舍的人,能承受永生」。這故事也顯露了以色列人的信仰盲點:只愛自己人,而不需愛外邦的撒馬利亞人,因為撒馬利亞人被認為是「次等」,沒有擁有純正以色列血統的。以色列人認為自己才是神的選民,其他族群皆是次級不值得被關注和憐憫。其實早於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在進入應許之地以先,神已提醒他們:要善待鄰舍,不可欺壓和虧待寄居的,反要愛護他們,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應知道寄居者的心情(出廿二21;出廿三9;申十19)
耶穌從來沒有將人分門別類,更不會將信徒分門別類,耶穌選召門徒便是這樣,有建制派的馬太,有基層的漁夫,有現實重利益的猶大,也有改革派的奮銳黨西門等,耶穌也一直愛他們到底!
耶穌教導門徒的屬靈法則是:你們想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路六31)。其中一個最有代表性的天國比喻,就是有一個欠主人天價「一萬他連得」的僕人,被免去債務特赦之後,卻反過來揪著一個只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不放。因僕人毫無憐憫人之心,態度上只想「賺到盡」而排他自我地生活。主人得知其惡行之後重罰他(太十八23-35)。意思就是,如果信徒缺乏憐憫他人之心,非但不會得到別人的憐憫,就連施恩典的主也會棄絕他們;即使被稱為信徒,但原來在主的眼中卻不配為主的信徒。
憐憫是一份「同理心」,是指「設身處地」代入別人的處境:不輕言以批評回應,並包容不同看法的人。甚至當面對被質疑之時,仍能欣賞、接納、體恤甚至饒恕對方。即或不能明白對方的處境,亦接納別人和自己也有同樣的盲點和限制。不自以為神,也不自以為判官,明白這世上實在沒有完美的人。在爭論和情緒過後,能首先意識到自己的錯和罪性,並認罪祈求主的赦免。這就好像故事中的僕人一樣,再次面對得罪自己的同伴,甚至繼續被冒犯,仍能仰望主安然自處,甚至一次又一次不計前嫌,僥恕和接納與自己「不同」的鄰舍和客旅,能善待而不乘人之危,也不企圖還以顏色。
需知道「愛神」的實踐功課:是一杯涼水作在「人」的身上(太十42)。當人能真正活出「愛人如己」時,才是見證神,神應許定必賞賜!作為神的子民,我們每一位皆是天國的子民,在地上皆是寄居作客旅的。就讓我們彼此存謙讓的心,儆醒等候,直等主的再來!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