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讀後感—神是唯一可信靠的救贖主


以賽亞書是舊約聖經先知書之一。在基督教的聖經中,舊約先知書共有十七卷,分爲兩類,大先知書與小先知書;大先知書所佔的篇幅較長,而小先知書則爲較短。而在希伯來聖經,他的分類與基督教就不同了,希伯來聖經正典書目分三大類別,即律法,先知和聖卷。在基督教的經卷排列中,以賽亞書也是眾先知書之首卷。可見以賽亞書有相當的重要性。

讀畢整卷以賽亞書,筆者認為以賽亞書的主題可歸納為:以色列的聖者,是配得我們信靠的救贖主。近代很多的聖經學者都同意以賽亞書是由三位個別的[以賽亞](因此以賽亞書可分為三個段落)編修而成的。而筆者也嘗試從以賽亞書這三個段落(1-39; 40-55章和56-66)歸納來看以上主題的關係。

從以賽亞書中,我們看到以色列人不停地得罪神、敬拜偶像、以不公平的態度對待社會的低下階層,亦在道德上表現虛偽,這一切都是不守與神立約的表現,最終結果導致神審判的來臨。而先知卻是約的守護者,不斷地就當時以色列人的景況發出悔改的呼喚,提醒要時常投靠神而不是投靠人,提醒以色列人每況愈下的光景是因為他們背約帶來的結果,希望藉此挽回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並提醒神是唯一值得信靠的對象。

由以賽亞書第六章中以賽亞見異象,看到耶和華神的神聖榮耀,在這情況下,以賽亞即時感到自己和當時以色列的罪惡,神卻以炭火潔淨他並正式地呼召他。同時,神亦表示當時以色列人必心蒙脂油(賽6:10),無論先知說什麼,他們都聽不進去。這是第一以賽亞結構(1-39)的重點,犯罪的以色列人必然被審判,因為他們的行為抵觸了神的神聖,違反與神在西乃所立的約,但神卻給以賽亞神喻,將來必有拯救來臨。

而在第二以賽亞(40-55)的結構中,40章剛好是第一和第二以賽亞的橋樑。審判的信息完結,神的安慰和拯救來臨。先知要呼籲被擄的以色列人回歸故土,神的審判已經完結,好像昔日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樣,學者形容這趟回歸是再次的出埃及,如今以色人的心不再被蒙上脂油(42:18-19),可以重新接受神的訓誨。而神[以色列的聖者]亦再次出現(41:14, 43:3,45:11),衪要帶領被擄的餘民回歸故土,重建聖殿,過合神心意的生活。

最後,在56-66章的記載中(第三以賽亞),至高的神及聖者再次出現(57:15),回歸故土後的以色列人被呼籲要實踐公平和公義,甚至先知提醒真正禁食的目的是在於實踐公平和公義(58:6-8),這樣神必與以色列人同在(58:9)。實踐公平與公義是摩西律法的要求,也是回歸盟約的必然條件,解放被欺壓的人,照顧社會上弱勢的一群,這樣,神的公義將臨到錫安,如早晨的光發出(60:1-3)。當公平和公義得完全的彰顯,新天新地就會降臨,應許得著實現(65:17-25),各人在神的公義下生活。公平公義本來就是神神聖的本質,因著約的關係,神雖審判,但仍因守約施拯救。以賽亞書內的時間跨度達250年之久,但在神的保守下,以賽亞書的編修跨越了三代以賽亞,但主題信息上仍保持一致。這是神在以賽亞書的複雜結構上教人感到驚奇的地方。

雖然以賽亞書已經距離我們有數千年的歷史,但當中的信息仍然值得今日信徒思想。特別是神的拯救和信心的功課。以賽亞書中記載兩段君王(亞哈斯和希西家)的記載,當中看到信靠神和不信靠神的結局。信心在這紛亂的世代是非常之重要,沒有對神的信心,我們就很容易倚靠自己的判斷,但往往結果都是不如人意,甚至最後得罪神。在以賽亞書中,神對以色列人的拯救計劃仍然告訴我們神所懷的意念是至善至美的,一定值得我們專心相信跟從衪,而且衪亦是唯一可以拯救我們到底的神。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以賽亞書5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