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出埃及記7:3 。

若然,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包括你的喜好、性情,上天都主動牽引、促成,這樣,人還需要為著自己的選擇,或是所作的事而負責嗎?這是不容易回應的命題,亦是歷世歷代神學家所深思的神學。

不久前看了一齣電影,[1]內容正是想帶出這方面的反思:當主角有嗜血本性,而上天特意讓他看見凶案,又給予犯罪凶器及犯案機會,倘若他真的犯案,那責任在於他嗎?還是……他也是受害者?責任可推至在背後主宰一切的「天」?

這課題讓人甚是懊惱,於基督教而言卻不陌生,不就是預定論及自由意志的課題嗎?預定論的範疇廣闊,其「預先命定」(Foreordination)主張是:在事情發生之前,神已定下其過程及結果,[2] 包括著個人的命運或是一塊岩石的掉落。[3]這都說明神對人是有其心意和揀選,並有著對人命運之絕對主權與全能。

然而,當我們再深究細思時,卻難免想到:若世事及人的命運都是神所預定的,那世人不就是一名傀儡嗎?當我們再看《出埃及記》時,講述神使法老的心剛硬,以促成埃及地的神蹟奇事。這樣,我們是否不應指責法老的硬心?

神學家多年對此有著不同辯論,因內容艱深及篇幅所限,本文難以一一詳述。只是,該電影的結局,卻扼要表達出「自由意志」的主張及可貴,這也是筆者的立場。(注:下文含劇透)

男主角在關鍵時刻,突然對人生有所頓悟,他明白到即或看似命運安排,然而在實踐和執行時,都是他自己所作的「決定」。縱然有刀在手,有人在旁,內裡亦有著刺人的慾望,但他仍可以向一切說「不」![4] 對於自己的決擇,人不能有所推諉。正如影評所言:萬般皆是心,點點皆由人。[5]

弟兄姊妹,我們是如何看神的「安排」(世人稱之為命運)呢?誠言,很多事情我們未必能以掌控,但我們可以控制自己的言行,以及對該事情的回應。願我們的一言一行,即或環境如何,都能按著聖經吩咐而行。願互勉。



[1] 電影名字《命案》,由鄭保瑞編導,林家棟、楊樂文、吳廷燁主演。

[2] 參《證主聖經百科全書》裡「預定」的解說。

[3] Millard J.Erickson《基督教神學-卷三》(台北,華宣,2002),頁95

[4] 雖然,部份學者會認為人的罪性已影響人說「不」的能力,然而亦有不少學者主張墜落後的人,仍有說「不」、以及接受救恩的能力。視乎讀者的神學立場。

[5] 出自《命案》影評:萬般皆是心 點點皆由人-郭靖言。https://www.esquirehk.com/lifestyle/kwok-ching-speech-mad-f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