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當身處的環境不如你所預期在改變的時候,不知你對主的愛有否隨之而起了變化?這位為你為我被掛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的耶穌基督,是否仍是深深觸動你心弦。基督犧牲的大愛,全是為了你和我!


 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下:「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

 

當我們再次回想主耶穌在加略山上被高舉並且釘身在十字架上的場景,真是令人傷痛含淚。這十字架是極大羞辱的刑具,但也是上帝計劃中恩典的記號。


釘十字架是極其野蠻而殘酷的刑罰,早在瑪代波斯、亞歷山大大帝、迦太基等時期使用。後來,傳到了羅馬人手上,刑罰更變本加厲地無情,為要達至殺雞儆猴,穩固帝國王權。希臘和羅馬人以釘十字架過於殘酷刑罰而只施於奴隸,對本國公民則禁用;至羅馬帝國時代,對外省居民也有施行此刑,但主要限於顛覆國家的暴亂罪。


釘十字架的酷刑對犯人身體帶來無比的劇痛,是一種極大的折磨。歷史學家認為,兵丁使用釘子大約有9至12英寸長;釘子不是穿過手掌,而是釘進腕骨縫隙之中,並且將燒得通紅的釘子刺穿接連到手部的主要神經位置,甚至有時將犯人脛骨打斷。這樣,犯人絕不可能有任何掙脫的機會。接著再把犯人的雙腳重叠,雙膝微彎,固定在十字架上一塊小橫木。行刑的人將罪犯釘牢後,就會用繩子吊起十字架,砰地一聲,砸落在事先挖好的坑洞中,然後用石塊把洞填滿,這是當時釘十字架其一的行刑方式。原來,立起十字架砸落坑洞這一刻,其撞擊力量,會劇烈拉扯犯人的肩膀、手肘,導致肩膀斷裂劇痛萬分。


釘身十字架這酷刑,就是那麼慘無人道的虐待,犯人最終窒息而死。由於犯人的雙臂被固定在十架上,胸腔受到壓迫。若要呼吸,唯一的辦法就是借助於手腕處的釘子和穿過腳踝的小橫木,用力把自己的身體撐起來,從而讓肺部可以吸到迫切需要的空氣。與此同時,因釘子釘在手腳神經分佈最頻密之處,一呼吸就會帶來無比的劇痛。因此,犯人每次呼吸的過程,都要忍受撕裂的劇痛;或是每一次放鬆,也要經歷隨時窒息的恐懼。


除了身體劇痛之苦外,犯人體內也會出現嚴重損害。由於全身的血管多處受損,導致血液無法正常循環,如此血液大量集中在腦部,導致腦壓劇增,讓人頭痛欲裂。釘身十字架所造成極度的痛苦,遠超於人所能承受,但耶穌基督就是為了擔當我們眾人的罪孽,竟然忍受了如此殘忍的酷刑,真是令人不禁膽戰心寒,羞愧萬分。耶穌基督就是如此深愛我們,為我們受盡苦楚,捨去生命,並沒有為自己存留一絲。

彼得前書二章二十四節:「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四至六節:「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弟兄姊妹,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或許遇上了不少難處或挑戰,受著困苦或壓迫,面對生活及家庭的擔子、身體各樣狀況的軟弱、心靈裡的枯乾乏力,甚或面對許多地上的吸引,心中不時泛起離開主耶穌的念頭。但願預苦期間,回想主耶穌釘身十字架上流血捨命之犧牲大愛時,這恩典的記號能幫助我們不忘主恩,並且主耶穌被釘死而三日後復活的事跡,永遠都是我們相信耶穌、相信福音的核心。縱使時代環境不斷改變,但這救恩卻是永遠不變的事實,是上帝榮耀與恩典的記號。




參考書目:

柯貝爾著 ﹕《十字架的嘲弄與威榮》。張奇軍譯。香港﹕靈命日糧,2009。


福音證主協會:辭典「釘十字架」,載《證主聖經百科全書》網頁:(https://www.ccbiblestudy.org/Topics/006Dictionary/10/%E9%87%98%E5%8D%81%E5%AD%97%E6%9E%B6.htm)。瀏覽於2021年3月14日。